各学院、北苑校区、校机关及直属单位:
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各单位自查工作已进入尾声,从5月23日起,校国资处及各法人学院的资产管理部门开始对各校区开展检查。各法人学院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学院的资产进行检查(5月23日-5月31日期间,各法人学院自行安排);校国资处对校本部各学院、校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请各个单位按清查要求做好准备。校国资处的检查日程安排表附后,不再另行通知。
检查时间上午8:30,下午1:30开始。
请校本部未上交资产自查报告的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
法人学院的资产清查自查报告于6月3日之前交到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5.17
附件:
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校国资处检查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