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动态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及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截止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9访问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学院,北苑校区、校本部机关及直属单位:

  527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市属高校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的通知》,强调了动态资产管理系统建设进度的有关要求。根据进度安排,各高校启动实现动态系统资产与财务对账系统功能的准备工作阶段。通知规定:

  1、各高校资产与财务对账的基准日为2011630日,并要求各高校于  715前完成资产与财务对账基准日的资产与财务数据核对,各高校对截止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固定资产账的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本期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资产账相关数据一致。同时清理固定资产已入账而财务未入账(未制作资产会计凭证)的资产,包括:资产验收、资产报废、资产增减值、资产退库。

  2、截止对账基准日的已入固定资产账且财务已入账的对账中间库的资产数据处理,久其公司负责对已入固定资产账并财务已入账的对账中间库资产数据进行入账信息初始,财务入账日期统一初始为“20110630、凭证号为20110630

  3、资产与财务对账工作基准日前清理出固定资产已入账而财务未入账(未制作资产会计凭证)的资产(资产验收、资产报废、资产增减值、资产退库)必须通过资产财务对账功能进行财务入账。

  4、资产与财务对账工作基准日以后的新发生的资产业务的财务对账必须通过资产与财务对账功能进行。

  为此,校国资处及各学院国资管理部门需确保截止基准日前固定资产入账与财务入账工作的同步,即凡完成资产验收入账的,必须在截止日前到财务部门完成报销入账,否则,将拖延至91日正式启动动态系统对账功能以后才能够进行财务报销。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进度要求,务必在各单位内及时告知,以免影响支付进度。

  另,校本部各学院、校机关及直属单位设备验收入账截止时间为624日(周五),627-30日为国资处与财务对账时间,请各单位抓紧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校国资处。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64909372

                                                                  校国资处

                                                                20116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