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调整有关单位机构设置的决定,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4月25日上午,国资处召集发生机构设置调整的有关单位专项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务处、图书馆等8个单位主管资产的领导和二级管理员参会,会议由国资处张有副处长主持。
分管资产工作的王颖副处长就上述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前期工作情况及后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推进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做了重点说明,提出相关管理建议和要求;还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逐一给予政策解释和合理化建议。
最后,张有副处长总结强调,希望各单位同心协力,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调整意见,从落实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的角度,扎实做好调整期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避免固定资产流失。他同时表示,国资处将举全处之力,积极配合、服务好各单位相关调整工作。